⒈ 北魏孝文帝(471-499年在位)进行的政治改革。孝文帝五岁即位,其祖母冯太后临朝,颁行俸禄制、三长制、均田制等。孝文帝亲政后,将国都由平城(今山西大同)迁往洛阳。继而禁鲜卑语改说汉语,改鲜卑姓为汉姓,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,改胡服为汉服,仿南朝典则定官制朝仪。这些改革有利于当时的经济发展、民族融合和北方的统一。